关于开展第十九届“廉洁文化活动月”活动的通 知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结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第三届“四个一批”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学校廉洁文化建设,推动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朗、家风清廉,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九届廉洁文化活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立德树人扬清风,廉洁铸魂担使命
二、活动时间
2026年10月10日—11月10日
三、参与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围绕“平台宣廉、研思悟廉、警示明廉、文化润廉、品牌固廉”等形式,分层分类组织实施,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廉洁文化可听、可视、可感、可触。
(一)平台宣廉:廉洁文化宣讲与知识竞答
1.开展廉洁文化主题宣讲。各单位要依托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开展廉洁文化主题宣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紧扣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师德师风建设、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2.组织参与“清风伴读”知识竞答。组织动员全体师生,通过教育部“微言教育”公众号、中国大学生在线平台,参与“清风伴读”线上廉洁知识问答和廉洁视频故事答题。要广泛发动师生参与答题,积极获得电子参与证明,以答题促学习、以测试强认知,掀起纪法知识学习热潮。
(二)研思悟廉:推进廉洁文化学术研讨
各单位要鼓励教职工参与廉洁文化研究,整合学术理论,全面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文化研究、阐释和传播,充分挖掘湖湘文化、校史中的廉洁元素,开展学术交流研讨,完善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廉洁教育体系。
(三)警示明廉:参观廉洁教育基地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干部师生代表赴廉洁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学习。通过现场沉浸式廉政警示教育,感悟清廉文化氛围,引导全体干部师生树立清正廉洁、秉公用权的价值理念,涵养高尚道德情操。
(四)文化润廉:举办清廉文艺展演与作品展览
各单位要鼓励师生创作一批寓教于乐、喜闻乐见,形式新颖、内容深刻的廉洁主题情景剧、朗诵、歌曲、短视频等文艺作品,并以适当方式展出各单位廉洁文化建设成果,营造浓厚校园崇廉氛围。
(五)品牌固廉:开展特色廉洁教育创新活动
各单位要立足学科专业和岗位职能,深入挖掘廉洁文化资源,自主策划特色廉洁教育创新活动,打造本单位廉洁文化品牌。
五、工作步骤
组织实施阶段(10月10日—11月10日):各单位结合本通知要求,统筹组织本单位开展系列活动,落实各项任务,留存活动台账、照片等佐证资料。
材料报送阶段:各单位于2026年11月18日前,将《“廉洁文化活动月”开展情况表》、《“廉洁文化活动月”优秀单位申报表》(此申报表,无申报意愿的单位可不提交)纸质版(单位盖章)、电子版(Word + 盖章 PDF)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纪委办公室(一办405)。
评选表彰阶段:学校纪委根据各单位“廉洁文化活动(宣传)月”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确定活动优秀单位,评比结果将纳入各二级单位202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把“廉洁文化活动(宣传)月”作为巩固拓展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有序推进。二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带头参与,力戒形式主义,杜绝过度留痕。
把准导向,务求实效。严格把好政治关、内容关,用好新媒体载体,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分层分类面向师生开展差异化教育,提升廉洁教育感染力、渗透力。
强化宣传,总结提炼。及时挖掘本单位活动特色做法,用好部门网站、工作群做好宣传。认真填报附件表格,客观反映参与规模、主要举措与实际成效。
联系人:盛洁 联系电话:15974222953
附件:1.“清风伴读”知识竞答参与步骤
2.《“廉洁文化活动月”开展情况表》
3.《“廉洁文化活动月”优秀单位申报表》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
(一审:盛洁 二审:曾玉芬 三审: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