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身幕后,安排亲友充当自己收受钱财的“白手套”和牟取利益的“代言人”……一些领导干部及其亲友与商人之间,在不动声色中完成权钱交易——
“提篮子”,花样百出的政商勾结
近日,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情况全部“出炉”。在点到一些被巡视地区问题时,报告一针见血,不少反映全面从严治党动向的词汇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即日起,本报推出“透析巡视反馈中‘新词’”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在湖南方言里,把“空手套白狼”的中间商形象地称为“提篮子”,对那种层层转包的工程则称为“提篮子工程”。
近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在对湖南省委的反馈意见中提到,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内外勾结“提篮子”以及教育、科研、金融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提篮子”一词被更多人熟知,领导干部及其亲友在项目建设中“提篮子”问题也由此引发热议。
藏身幕后,安排亲友充当自己收受钱财的“白手套”和牟取利益的“代言人”;亲友办“皮包”公司,不从事实际业务而大搞层层转包,非法获利;先施惠下级或商人,再打招呼让其“照顾”自己亲属,以手中权力做交换筹码,异地“交易”利益互换;“空手套白狼”、站台……记者调查发现,个别领导干部在项目建设中为了“提篮子”可谓绞尽脑汁,花样百出,领导干部及其亲友与商人之间,在不动声色中完成权钱交易。
谁在“长袖善舞”
“提篮子”大都人脉广、通政商,在政界和商界都“吃得开”,明显的特点是利益至上,是一些领导干部权力寻租的权力掮客。
4月10日,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受贿案一审开庭。张文雄落马后,在他老家也就是他仕途起点的岳阳市,一个涉及洞庭湖采砂,有着巨额利益输送的贪腐链条逐渐浮出水面。而在这条贪腐链上,一个关键人物就是张文雄的妻子涂爱芳,涂爱芳在其中充当权力掮客角色。从怀化到衡阳,涂爱芳跟随张文雄仕途履历一路包揽、插手工程。两人“长袖善舞”,一人弄权,一人收钱,利用权力为“钱”开路,在采砂权拍卖、市政工程承揽等方面大肆行“提篮子”之事,为老板站台打招呼,牟取巨额利益。
“提篮子”不仅有张文雄、涂爱芳的“夫妻档”,还有方亦兵、方晓兵这样的“兄弟连”。方亦兵在担任湖南省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调整医疗急诊外科大楼建设工程的建设规模、变更工程预算、拍板同意弟弟方晓兵为承包商请托说情等事项,从建筑工程承包商吴某一处就获利100万元。此后方晓兵以同样方式从医院的工程项目或医疗设备采购中获取巨额利益。“利用我手中权力,弟弟就是在做‘提篮子’生意。”方亦兵在忏悔书中坦言。
通过众多案例可以看出,完成“提篮子”动作的不少是领导干部的至亲好友,因此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营企业成为一个重点问题,不少专家称之为“亲缘经济”,也叫“亲缘腐败”。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牟取不法利益,为行贿和贪腐制造了“邂逅”的路径。
除了亲属充当权力掮客“提篮子”,同学朋友也是权力掮客的重要人选。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龙秋云曾带领企业迅速发展,但他的至交好友赵某却让他坠入腐败深渊。龙秋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帮助赵某承揽国际影视会展中心、联排别墅、总部办公楼等工程,让赵某获取巨额利益。为感谢龙秋云的帮助,赵某承诺给他干股,并先后送给龙秋云数笔巨款。
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曾海平告诉记者,在“提篮子”中,掮客通常由体制外的人充当,他们无需有权,只要抱上权力的“大腿”,利用权力为其站台,再以灵活的手段游走于各个工程项目之间,有时不参与实际企业业务,也能获得巨额利益。最终他们与领导干部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一手官印,一手算盘”
在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湖南省委巡视反馈后不久,7月27日,十一届湖南省委第三轮巡视公布巡视反馈情况,郴州汝城县存在的问题就有“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
汝城县原常务副县长陈向华在位时“一手官印,一手算盘”,曾和一个周姓生意人合伙成立了公司,这个公司参与承建了汝城县盈岭公路项目、汝城县三号楼小区建设项目等工程。一些项目本来要搞公开招标的,但他大笔一挥就变成了邀标模式。此外,他还通过转包、转借、“借鸡生蛋”等方式,大肆谋取利益。
郴州市纪委一名办案人员这样评价陈向华:身份角色扮演错位,从一名人民公仆变身为逐利的商人,一边为自己项目开绿灯,一边召开股东会牟利,成为公司掌门人,把亦官亦商的“提篮子”演绎得淋漓尽致。
根据调查,“提篮子”的手法和途径可分为三个类型。
——“官商权钱利益互补型”。一人弄权,一人经商,“权为商开路,商为权巩固”。如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构筑“王氏家族”,为家族贪腐“代言”。王保安的弟弟当中,老二老三从政,老四经商,他为二弟和三弟提拔使用打招呼,又为四弟业务牟取巨额利益。
早在2001年,王保安还是财政部综合司司长时,就为一名商人老板的项目审批提供帮助,收受一套204平方米的房产,房产证却以其四弟王红彪的名字办理。
——“借壳捞钱型”。“提篮子”经商办企业并不从事实际业务,其公司只是进行贪污受贿的“壳”。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将刚从国外回来不久的儿子刘德成交给了某民营企业董事长邱某,并暗示他“带一带儿子”。此后不久,邱某与其他人共同出资100万元,为刘德成注册成立了一个化纤公司,通过虚假贸易直接为刘德成的公司输送利益825万元。
——“利益集团交换型”。这种腐败形式一般是领导干部先施惠于下级、商人,再打招呼让其“照顾”自己的特定关系人,或者领导干部之间达成某种“默契”,以手中权力为交换筹码,异地“交易”利益互换。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冯伟林之弟冯某某与二十三冶集团公司一项目经理王某某商定,通过冯伟林出面帮忙承揽高速公路项目,中标之后,王某某分一半利润给冯某某。冯伟林接受其弟和王某某的请托后,向吉怀高速、桂武高速、怀通高速、大浏高速等高速公路项目负责人打招呼,帮助王某某承揽了多个高速公路土建施工工程。王某某因此获得3550万元巨额利润,并送给冯伟林兄弟1500万元好处费。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就采用“利益集团交换”手段,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提篮子”赚钱,由陈明宪出面给高速公路项目负责人打招呼,另外联系施工单位参加招投标,中标后收取“业务费”,待陈明宪退休后三人平均分配。通过采取上述方式,陈明宪等人先后在8个项目上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中了标,共约定收受业务费3018万元,其中已收取现金1690万元。
力斩牟取非法利益的权力“黑手”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必须斩断‘提篮子’的‘黑手’。”曾海平认为,“提篮子”就是政商“勾肩搭背”,完全逾越了纪律、法律包括道德的界限,变成了一种极不正常的、不健康的关系。“提篮子”犹如一双无形的权力“黑手”,权钱交易、政商勾结,干扰政府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中间商层层“扒皮”,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治理“提篮子”腐败乱象,必须多管齐下——
坚决反对“提篮子”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继续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手套白狼”问题,深化对政商交往、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变相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的治理与打击力度,并采取措施铲除其滋生土壤。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内外勾结“提篮子”,以及教育、科研、金融等领域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不能手软。充分利用中央巡视整改的契机,严厉惩治“提篮子”等问题,既打击“提篮子”的掮客,又惩治违纪违法领导干部;既打击受贿者,又打击行贿者。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进行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腐败问题形成长期的高压态势,让“提篮子”没有市场、没有生存空间。
将巡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央巡视越来越“深”,且不断向下延伸,通过发现、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巡视巡察“利剑”高悬,让各种“魑魅魍魉”无所遁形,将“潜规则”、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贪腐现象“一网打尽”,最终还人民群众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建立防止利益冲突相关机制,有效防止或避免利益冲突。要不断简政放权,厘清权力边界,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权力清单和企业负面清单等制度引导权力和商业在宏观调控和微观经营两个世界“各安其位、各负其责、各得其所”。(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陈庆林 陈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