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纪委通报了7起党员干部涉及金融领域典型案件。
1. 桂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柏松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在保险业务中谋取私利的问题。2012年,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住建局二级机构)代桂东某保险公司向建筑施工企业收取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225500元,从保险公司获得业务费45100元。2013年2月,经时任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邓柏松同意,邓柏松和7名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将这45100元业务费进行私分,其中邓柏松分得6440元。2013年,邓柏松还先后两次收受桂东县某保险公司周某所送红包礼金共计4000元。此外,邓柏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5月,邓柏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临武县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唐元松利用职权职务影响违规指定保险业务并谋取私利的问题。2006年1月至2014年3月,唐元松利用其职权及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将全县建筑行业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指定由其特定关系人李某承揽,唐元松个人共分得保险业务回扣4.8万元。此外,唐元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唐元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3.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原财务科科长袁利云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揽储提供便利的问题。2015年4月至2017年11月,袁利云在任东江库区管理局财务科科长期间,为帮助其在某银行工作的儿子于某揽储,利用职务影响,将东江库区管理局资金存入于某工作的银行,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东江库区管理局在该银行的存款累计1.07亿元,该银行把其中部分存款作为对于某发放存款业绩奖金的依据。2017年11月,袁利云由东江库区管理局财务科科长调整为该局政工科正科级干部。2018年3月,袁利云受到诫勉问责处理, 其子于某违规获利全部被追缴。
4.资兴市浙水电站原财务室主任何天斌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女儿揽储提供便利的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何天斌在任浙水电站财务室主任期间, 为帮助其在某银行工作的女儿何某揽储,利用职务影响,将浙水电站资金存入何某工作的银行,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浙水电站在该银行的存款累计5403.06万元,该银行把这些存款作为对何某发放存款创利费用的依据。2018年3月,何天斌受到诫勉问责处理,并由浙水电站财务室主任调整为浙水电站财务室工作人员,其女何某违规获利全部被追缴。
5.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曾毅文利用职务影响为其亲属揽储提供便利的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曾毅文在任东江库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 为帮助其在某银行工作的外甥刘某揽储,利用职务影响,将东江库区管理局资金存入刘某工作的银行,2015年7月至2017年11月,东江库区管理局在该银行的存款累计1586.39万元,该银行把这些存款作为对刘某发放存款创利费用的依据。2017年7月,曾毅文由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调整为资兴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2018年3月,曾毅文受到书面检查处理,其外甥刘某违规获利全部被追缴。
6.资兴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宗武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揽储提供便利的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刘宗武在任资兴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副主任期间, 为帮助其在某银行工作的儿子刘某揽储,利用职务影响,增加资兴市经济开发区在刘某工作银行的存款量,此外,刘宗武还向资兴市城投公司某领导打招呼,要求该公司在刘某工作的银行办理存款业务,2016年至2017年11月,资兴市城投公司在该银行存款累计3200万元,该银行把资兴市城投公司的部分存款作为对刘某发放存款创利费用的依据。2017年11月,刘宗武之子刘某被调整岗位。2017年12月,刘宗武受到书面检查处理,其子刘某违规获利全部被追缴。
7. 桂阳县蒙泉学校校务委员刘典仁不如实填报其儿媳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的问题。2017年10月,桂阳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在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报告表》时,刘典仁不如实填报儿媳曾某在中山某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的情况,2017年12月,刘典仁受到批评教育处理。(郴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