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两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被处分

时间:2017-09-27 点击数:

   日前,经衡阳市委批准,衡阳市纪委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副院长吴善良同志,衡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何咭桦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吴善良同志在担任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衡阳市纪委决定,并报衡阳市委批准,给予吴善良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建议南华大学给予吴善良同志行政撤职处分。

  经查,何咭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衡阳市纪委决定,并报衡阳市委批准,给予何咭桦开除党籍处分,待审判机关作出生效判决后,再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并按程序免去何咭桦衡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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