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通报1起党员干部瞒报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典型案件

时间:2020-03-11 点击数:

近日,郴州市监委通报了1起近期查处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瞒报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典型案件。

经查,永兴县樟树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刘家军在组织摸底排查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返郴入郴人员密切接触情况等有关疫情信息时,不如实报告其与从深圳返回永兴县人员龙某雄存在密切接触史的情况。刘家军在岳父龙某亮(龙某雄父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后,仍隐瞒与岳父存在密切接触史的情况,未按要求采取隔离等管控措施,造成疫情防控风险。永兴县朝阳实验小学教师龙水华(刘家军之妻)也未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告与深圳返郴人员及确诊病例存在密切接触史的情况,未按要求采取隔离等管控措施,造成疫情防控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刘家军受到免职问责处理,龙水华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郴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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