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27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上级纪委和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纠正“四风”,防止节日“腐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纪法规,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如下要求:

一、明纪律

1.全校师生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九条和学校六条履职公约等相关纪律要求,对照省里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学校实施细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倡导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

2.自觉遵守“八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其他名义变相游玩、公款消费;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观光旅游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等;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

二、抓落实

1.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严明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与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相结合,加强教育防范,重申纪律规定,切实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倡导社会新风尚,管好党员干部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

2.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和学校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报纪委办监察处。

三、严追究

学校纪委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针对节假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履职不到位,致使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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