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告2014年度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4-12-15 点击数:

湘城院纪发〔2014〕15号

关于报告2014年度领导干部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湘发〔2008〕6号)文件的规定,现就有关2014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由各学院党总支部上报。

2.机关、教辅及产业各单位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由各单位直接上报。

3.各学院各单位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以书面报告上报(加盖党总支部或行政印章)。

4.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表格附后,纪委监察处子网可下载)。所有材料和表格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纪委。

联 系 人:肖 宇

联系电话:6110025

附:中层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表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15日

湖南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益阳市迎宾东路- 5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