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两个依然”的判断。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王岐山书记指出:“有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二要认真学习领会“三项任务”的部署。第一项是落实惩防体系规划。把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之中。第二项是深化党的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变成常态,发现反弹严肃处理。第三项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
三要认真学习领会“两个为主”的规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这次中央纪委全会都提出,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四要认真学习领会“两种责任”的界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五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转变”的要求。就是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职责。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带头纠正“四风”。
六要认真学习领会“两个覆盖”的目标。即对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巡视组要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就是“四个着力”,强化震慑作用。巡视组不固定地区和部门,临时组建,临时派遣。
七要认真学习领会“两个很高”的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纪委一年来工作的评价很高,认为“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同时要求也很高,强调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王岐山书记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监督检查严格规范。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严肃查办衡阳破坏选举案。查处一批违规提拔干部和违规进人问题。开展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保障房建设分配、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组织“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出台十项禁止性规定。
——作风建设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聚焦“四风”问题,遏制文山会海,改进调研活动,精简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规范公务接待,清理公务用车、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取消特殊车牌,严控因公出国(境),治理乱发津补贴。抓住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狠刹公款吃喝、迎来送往之风。建立和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实行“开门立规”,出台“宴请新规”。
——案件查办加大力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3万件次,立案7766件,结案8043件,给予8062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588人。重点查办胡国初、金潇明、杨冬英、王春生、舒曦等一批大案要案。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54件、1673人。各级人民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13件,追究刑事责任583人。全省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专项治理成效显著。对涉企收费、干部人事编制、评比达标表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和消化超范围党政分设的处级单位194个、科级单位1614个。查处纠正强农惠农、教育医疗、征地拆迁、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公务员考录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预防腐败取得进展。出台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建立市州和县市区党政正职党风廉政状况季度分析预警处理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党政正职述廉评议,推进党务政务等公开,加强巡视监督。举办厅级干部廉政培训班,进行县处级干部任职廉政法规测试试点工作,推介陈超英等先进典型。完善网络宣传和舆情处置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等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省纪委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开展15项专项治理,新建和修订加强内部监督等51项制度。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承诺。调整纪检监察内设机构,增加案件检查机构,精简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巩固县乡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果,推进省属企业、高等院校以及省直非派驻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等纪检组织建设。
三、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科学有效、坚决有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严明纪律,维护党纪政令严肃性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教训,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克服组织涣散松弛。强化组织纪律观念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讲党性、讲规矩、讲程序、讲纪律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法律纪律的底线和“红线”。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必须旗帜鲜明地与潜规则和歪风邪气作斗争,对分管的工作必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各级纪检机关要铁面执纪。
(二)整顿作风,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着力抓好制度执行。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新规,运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成果,规范公务接待、用车,公款出国(境),差旅费、会议费管理等事项。作风建设规定要融入机关建设和日常管理。
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单位存在的思想上庸懒散、工作上蛮横硬、生活上奢靡贪问题,克服推诿扯皮、欺上瞒下、优亲厚友、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毛病。加强对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及资金项目监管,强化国企、高校和科研院所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搞好专项治理。认真开展纠正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干部人事机构领域“三超两乱”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廉洁自律等规定。抓好公款送礼专项整治。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礼金礼品,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礼品,严禁向上级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礼品。加强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查办案件,高悬惩治腐败利剑
坚持重拳惩腐。对腐败要零容忍,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既深挖“老虎”,严肃查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又狠拍“苍蝇”,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各类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进行大清理大排查,严格按五类标准规范处置,建立健全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防止线索流失,严肃追究压案不报、有案不查行为。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注重抓早抓小。有病早治、有病快治,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加强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和典型案件通报。
规范办案程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强化初核意识,完善初核程序,提升初核能力。严格党内审查措施的审批、备案检查和现场检查,杜绝规避审批、违规审查行为。积极探索慎用、少用、短用、不用措施突破案件。在审查各环节加强调查取证。把握时限要求,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规事实,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审理工作的作用。
加强安全管理。既要严厉惩治腐败,又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专业办案场所、专业陪护队伍建设和办案全过程实时监控,推动县级纪委在市级纪委办案场所统一实施党内审查措施,市级纪委统一组建和管理陪护队伍。对办案安全责任事故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强经常性的教育、提醒、警示,坚决守住不发生严重办案安全事故的底线。
(四)强化监督,防止权力沦为谋私手段
强化权力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改进和深化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严格执行规范“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若干规定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等相关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强化对政府转变职能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要经常化。在全省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做好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挖掘树立一批正面典型。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和新“三进”创建。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委实施意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惩防体系建设。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深化各项公开;深化行政审批等改革,其他各方面改革举措也都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制度建设。
四、以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事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新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对玩忽职守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必须追究纪检机构有关人员的责任。
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和全面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以及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等制度要求。落实中央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指导性意见,分门别类推进派驻工作,逐步做到县级以上纪委派驻监督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和工作保障规定,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围绕“一个中心”、“四个着力”,遵循“三个不固定”原则,突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稳步推进巡视制度改革,做到对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能,集中力量抓好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等工作,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整合纪检机关内设机构,充实执纪监督和办案力量。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违法犯纪的,坚决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