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处2013年度考核自评报告

时间:2013-12-31 点击数:

第一部分 共性指标

一、组织工作 (分值40)自评分40

我处设正、副处职各一名,另配有正科级纪检员一名,副科级纪检员一名(因人事变动暂未明确)。领导班子配备合理,团结务实,组织纪律性强,协作精神良好。能严格执行议事制度,坚持部门例会。处各级干部能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相关条例,按时参加各类干部学习和培训,全年无投诉、被举报、受处分情况。有一人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一人被评为优秀党员。

我处十分重视党建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完整,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能按要求缴纳党费、开展各类党建活动,按时提交了干部学习心得。与组织协作组织了德智讲堂、警示教育、完成了干部考察,还几次与组织部合作完成了上级组织对我校党建工作的检查材料。

我处主要负责人主持研究的“新形势下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监督管理问题及对策”项目,获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授予的“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理论研讨优秀成果一等奖,另有两篇党建工作论文分别在《文史博览》和《云南科技管理》上发表。

二、党风廉政建设 (分值30)自评分29.85

我处为学校主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自评分取全校本项工作的平均分值,工作完成情况详见部门述职报告和个性指标内容。

三、宣传统战工作 (分值30)自评分30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有学习记录和学习要求。

全体工作人员均参加了2013年度普法考试,按时领取和上交试卷。

重视宣传工作队伍建设,按要求参加了宣传部组织的学习、会议和校园文化活动。根据工作计划确定了十一月为全校“廉政文化月”,安排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经校报采用的报道有五篇以上,在学校首页发布新闻报道数超过六条(项),本处子站信息经常更新,宣传上级有关精神,发布学校纪委文件、通知,公布各类调研信息和评审结果。完成了宣传橱窗和专题宣传板各四期,出版简报四期,参与宣传部组织的对宣传橱窗的检查评比。不仅积极配合宣传部征订党报党刊,还自行订购了种类齐全的党建学习资料,为各支部订购了廉政学习资料。处主要负责人在相关专业期刊和学术会议上宣传我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公开发表文章三篇。有一人被宣传部评为优秀通讯员。

重视和支持统战工作,积极参加相关的会议和活动。

四、信息化建设工作 (分值30)自评分30

由处长亲自负责信息工作,设有兼职信息员,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信息化建设,按要求参加了信息化工作的培训和学习,子站已纳入学校网站平台统一管理,运行情况良好。子站页面设计合理,美观大方,不失严谨,符合本处的工作性质,主题突出,信息更新快,紧贴本处工作实际;开设了具有我处特色的网络监督专栏,公布了网络举报信箱,有效利用了现代化的信息资源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等主抓工作的宣传教育,负责的各项工作公开透明,无论是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学习材料或者纪委负责的事项均能及时公布上网,保证了时效性。建立了学校纪检工作的两个网络群,信息发布快捷,收集迅速,渠道通畅。

五、办公室工作 (分值50)自评分50

我处负责制定学校纪委工作计划,能紧跟形势,切合学校实际。多次提供书面材料向校领导和党委班子做专题汇报,如 “三公经费”督查、教育收费治理、廉政风险防控试点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详实依据。还主持了向省纪委和省教育厅纪工委汇报的书面材料的撰写,理论性、合理化程度及事实依据均符合要求。我处主要负责人列席了校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其他人员按要求参加了校办组织的会议,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落实了交办的任务。上报材料及时,配合学校数据统计工作,并作为校内专家参与了教育数据的审核工作。

处主要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档案兼职人员工作负责,制定了部门档案工作制度。文件分类合理,归档及时准确,档案收集完整,按要求移交了需要报送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完整地收集整理了有本处特色的干部廉政建设档案。档案完整,保管到位,存放整齐有序。

六、人事工作 (分值20)自评分20

由处长主管考勤工作,配有专人负责全处考勤,组织纪律严格。按时上报本处考勤情况。按时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各类会议。

积极配合人事处工作,全程参与了新进人员的笔试、面试、考核监督,在本年度的职称评定工作中,全程参与了初审、复审和评委抽取工作。

按要求办理了新调入人员的工作变动手续。暂无临时雇用人员。

七、财务管理工作 (分值30)自评分30

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年初科学预算,处主要负责人严把财务关,经费使用合理,厉行节约,无论是专项经费还是其它款项均无超计划现象。

牵头或协同财务主管部门开展了规范教育收费、查禁“三公”经费、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等专项活动,宣传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八、资产管理工作 (分值30)自评分30

由处主要领导直管资产,另有专人联络资产处工作,明确了部门资产管理员。资产购置严格按制度进行申报,手续齐全,入帐及时,所有固定资产均按要求张贴标识,帐实相符,资产保管好,利用率高,无遗失损坏、无闲置、浪费和重复购置现象。

与资产处密切配合,全程参与大宗物质采购的立项、市场调研、招标、验收等工作,参与修订资产管理条例等文件。

九、安全稳定工作 (分值30)自评分30

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明确“一把手”负责制,由处主要领导人全面负责。与学校签订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状、消防责任书。安全意识强,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无偷盗事件、无火灾等意外情况发生,全处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无人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无非正常上访;无打、砸、抢、烧事件;无人参与非法组织;无不稳定事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等,单位无突发事件、群体事件。

我处通过学生观察站收集到的有关传销组织信息,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了保卫处和学生处等职能部门。

十、工会工作 (分值30)自评分30

隶属机关一分工会,全处同志团结友爱,关系和谐,积极支持和配合分工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全员参与了工会组织的工间操、乒乓球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部门工作人员参与的项目获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所在分工会获师德演讲比赛一等奖一项。

处主要负责人为学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与了学校政务公开事宜的决策,处里的党务和政务公开透明,途径多样。

全处人员主人翁意识较强,积极参与学校政事,双代会中积极提交提案。协同工会参与双代会的提案整理、表决监督、师德演讲评分、师德标兵评审、校务公开等工作。

十一、计划生育工作 (分值10)自评分10

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按要求签订了责任书,做到了十个百分之百,无意外妊娠,节育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第二部分 个性指标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 (分值100)自评分98.5

1.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率100%(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

工作档案之“廉政责任书”两盒

2.完成2013年度学校党政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印制并下发《湖南城市学院现任校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

湘城院纪发[2013]6号《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现任校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通知》

3.监督检查各单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发文明确了各二级学院及机关总支纪检委员,要求各单位上交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但我们在过程监督方面还应寻求科学的方法和更有效的途径(自评分9.5)

佐证材料见:

湘城院纪发〔2013〕9号《关于调整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纪检委员的通知》

湘城院纪发〔2013〕15号《关于报告2013年度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通知》

4.组织完成了教育纪工委对现任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对我校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

湘教纪〔2013〕2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

撰写《湖南城市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报告》一份上报省教育厅纪工委

湘教办通[2013]126号《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5.制定下发了《湖南城市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等十个单位为2013年度试点单位,完成了四个阶段的工作,进行了三次督查,召开了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会。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为来年在学校全面铺开打下了基础。因为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在理论指导实际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还应更全面更深入的探究。(自评分29)

佐证材料见:

湘城市院党发[2013]14号《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个试点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附件材料、总结材料

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分值100)自评分100

1.组织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宣传贯彻中央、省委、省教育纪工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精神,在全校影响较大,起到了宣传和教育的目的。(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

大会工作报告及子站3月26日工作动态栏目

2.与赤山监狱共建警示教育基地,由党委书记、校长、校纪委书记亲自带队组织学校正处职、新任处职干部、部分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活动二次,并要求参加教育活动的同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共收到心得体会99篇,对上交的心得体会进行了评比奖励,共有20篇优秀心得获得奖励。整个活动从计划到实施均考虑较周到,安排较合理,取得了一定实效(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

湘城院纪办发〔2013〕1号《关于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湘城院纪办发〔2013〕6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二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湘城院纪办发〔2013〕10号《关于表彰2013年度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优秀心得体会人员的通知》

3.十一月为我校“廉洁文化活动月”。我处下发了《通知》,部署了六项活动内容:一是反腐倡廉政治理论学习;二是警示教育;三是以纠正“四风”为主题,组织党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师德师风演讲比赛;五是廉政书画、摄影创作比赛;六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有创意有特色的教育活动。

通过组织开展这项活动,强化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廉洁自律意识,积极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用丰富多彩和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廉政文化融入校园,提升了学校反腐倡廉教育科学化水平,(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

湘城院纪发〔2013〕11号《关于开展校园“廉政文化活动月”的通知》

湘城院纪办发〔2013〕11号《关于表彰2013年度廉政主题书法、绘画创作比赛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4.举办廉政简报以及宣传橱窗各4期,内容紧贴工作实际,起到了宣传、学习和教育的作用。(自评分30)

佐证材料见:

工作档案之“简报”,子站廉政教育专栏,橱窗照片

5.以政治学习、专题学习、讲座、橱窗、简报、网络信息等形式完成上级部署的关于十八大、中纪委会议、专项治理等其他宣传教育工作。(自评分10)

佐证材料见:周安排、子站、本处文件通知等

益教工委通〔2013〕23号《转发中共益阳市纪委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学习贯彻执行党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湘城院纪办发〔2013〕6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国纪检监察报>征订工作的通知》

三、专项效能监察、专项治理工作 (分值100)自评分99

1、全过程参与基建维修、大宗物资采购、经费使用等经济活动的监察,每一次洽谈、谈判、招标、签合同、市场调查均有记录,均整理入档。(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工作档案之合同复印件、招标记录、招标文件、市场调查记录等。

2、严把各类物质设备及项目验收的监察,对于不符合程序的项目提出了质疑,与职能部门商定了处理办法。(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工作档案之验收单复印件

3、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参与干部选拔使用(组织部主持的干部考察)、人事聘用(人事处主持的2013年新进人员考察)、职称评审(人事处主持的2013年度各级职称评审)、招生考试(教务处主持的专升本、英语四六级考试)、评奖推优(学生处和团委主持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学生标兵等)、(工会主持的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芙蓉标兵岗)、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主持的招生录取)等工作的监察。(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工作台帐

4、成立二期工程监督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带队深入施工现场对二期工程的三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全方位检查,督促建设双方签订了廉政合同;牵头组织了对入围高层公寓施工投标的九家公司的考察,参与了高层公寓、土木楼、建规楼、市测楼、学生活动中心等二期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标;参与了其它基建维修项目的合同洽谈、验收等;加强了对教育收费的监察,核查了学生反映较大的关于实习、考试重修等项目的收费问题。由于受专业限制,我们对建设工程的监督还不能做到更专业化;另外在督促职能部门对收费项目的政策宣传上还做得不够。(自评分29)

佐证材料见:

湘城院纪发[2013]5号《关于成立湖南城市学院二期工程监督工作小组的通知》

学校网站首页及子站中相关工作报导

湘城院纪[2013]1号《关于学生重修费及实习收费问题的报告》

5、根据上级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规范教育乱收费、治理小金库、公费旅游、规范招生管理、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公款送礼、“庸懒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专项治理工作。(自评分10)

佐证材料见:

湘城院纪办发[2013]5号《关于转发教育部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城院纪办发[2013]8号《关于印发<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城院纪办发[2013]9号《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湘城院纪办发[2013]12号《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城院纪发[2013]10号《关于维护学校形象 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

湘城院纪发[2013]12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湘城院纪发[2013]13号《关于公费旅游专项检查的通知》

湘城院纪发[2013]16号《关于调整湖南城市学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湘城院纪发[2013]17号《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关于深入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四部分:监督检查工作 (分值100)自评分99

1、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行政监察法规,监督学校党委行政集体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参加或列席参加了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务工作例会、纪委专题会和其它部门组织的会议。(自评分10)

佐证材料见:

处长工作日志、会议纪要

2、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抓好落实“一岗双责”、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等工作,对校领导的廉政职责进行了分解,签订了部门负责人廉政责任书。(自评分10)

佐证材料见:

湘城市院党发[2013]14号《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处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与了学校此项工作的决策。同时我处自身的工作,通过提交会议讨论、下发文件通知的形式及时传达到全校各部门;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公布本处工作职责、人员分工及党员个人承诺书等信息,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每一项工作的检查情况、调研数据及活动评审结果、评奖结果均在网上公示通报。(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

本处文件、通知或子站内容

4、配合审计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今年全校共有十三位干部接受审计;与审计处一起参与了对大宗物质采购立项的调研、招标文件内容的审查、招标形式的确定、基建工程项目合同的洽谈。(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工作档案之

审计处送审的十三位干部审计报告

5、新成立了学生观察站,建立了纪检员和观察员两个网络工作群,通过观察员收集了关于学校建设全方面的信息,并整理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两次观察站工作布置及信息反馈、工作总结会议,开展了问卷调查。但观察站的成员均是兼职教师和青年学生,限于工作时间和对政策理解、把握能力等因素,还需要我们更多的组织学习和宣传发动,目前的工作停留在收集信息、查找问题这些比较肤浅的层次,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较少,这是我们下阶段需要提高的地方。(自评分19)

佐证材料见:

湘城院纪发〔2013〕2号《关于成立学生校风学风观察站的决定》

湘城院纪发〔2013〕7号《关于聘任学生校风学风观察站成员的通知》

湘城院纪发〔2013〕8号《关于聘任党风校风观察站成员的通知》

6、参与基建工程、日常维修类项目监督43人次,物质设备采购招标监督77人次,参与验收项目82人次,参与干部及人事考察监督44人次,参与考试监督12人次,参与其它监督49人次。

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设置了举报信箱,建立了网上监督栏目。(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工作台帐、合同、验收单复印件、举报箱实物、子站内容 hncyjw095@126.com.

五、信访与案件办理工作 (分值100)自评分100

1、受理上级批办的信访三件,其中两件及时调查做出了答复,另一件转相关部门处理;受理其它信访一件,根据情况送转相关部门处理;受理举报两件,经调查后分别给出书面和电话答复。(自评分20)

佐证材料见:工作档案之“信访件”

2、对信访件和举报情况的调查、处理、回复工作,办结率为100%。(自评分20分)

3、根据上级精神对师生反映较大一些问题(如某些收费项目、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党员发展、公款旅游现象)进行了查处,以戒免谈话和通报批评的方式提醒和教育了个别党员干部。(自评分20)

4、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依法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对经查属实的情况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上报。(自评分20)

5、加大对师德师风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职称评定中的部分举报收集了相关材料。(自评分20)

                                                        2013年12月26日

湖南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益阳市迎宾东路- 5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