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纪办发〔2013〕7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处室:
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观、地位观、事业观和利益观教育,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学校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和纪委部署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月”整体安排,报请党委同意,特组织部分党员干部赴沅江赤山监狱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活动人员
1.上半年因事请假未参加第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的人员。
2.部分机关处室工作人员。
3.学生工作系统部分工作人员。
二、活动内容
1.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2.参观服刑人员生活区、劳动区。
三、活动地点
湖南城市学院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湖南省沅江赤山监狱)。
四、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5日 上午08:00-12:00。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反腐倡廉教育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的一次很好的实践活动,内容丰富,意义重大,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本次活动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到人,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2.严格遵守纪律。为确保安全和便于组织,集中统一乘车前往活动地点。参观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区纪律,听从监狱工作人员的指挥。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掉队。要着装得体,男同志不能穿短裤,女同志不能穿裙子,手机、打火机、照相机、摄像机、大额资金等不能带入监区,不准单独接触犯人。
3.撰写心得体会。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每位人员要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深化教育效果。心得体会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肖 宇 电话:6110025、13875369967。
新 校 区:上午:7:30,乘车地点:教师新村南门。
朝阳校区:上午:7:45,乘车地点:水塘边。
附:参加第二次警示教育活动人员名单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