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数及现况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编制核定暂行办法》、《湖南城市学院教职工竞聘上岗管理办法(修订)》和《湖南城市学院第四轮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纪委监察处编制数为4个,设正处级、副处级岗位各1个,纪检员编制2个。其中,部门负责人经第四轮干部竞聘已由学校任命确定,现根据人事处文件面向全校招聘两名纪检员。
二、岗位设置和职责
岗位1:纪检员。
负责纪委监察处办公室及其他工作。相关职责如下:组织安排纪检监察有关会议;草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通知、会议纪要、调查报告、信函、简报和统计报表;负责各类文件、资料、信函的分发、上报、传阅、催办、整理和归档管理;协助做好部门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日常接待等工作;负责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2:纪检员。
负责纪委监察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工作。相关职责如下:承担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考察,协同组织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纪委决定、决议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党风校风观察站及学生校风学风观察站日常工作;承担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审理报告;信访工作;负责物质设备采购的市场调查及验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观念,为人正直,原则性强。
2.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6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熟悉计算机操作。
纪委监察处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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