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队出入,不得脱离队伍管理在监管区活动。
2.严禁携带照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现金(不得超过50元)、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进入监管区。随身携带的物品仅限笔,笔记本。
3.随身佩戴的证件为进出监管区的通行证明,不准丢失,带走。
4.在监管区不得与犯人攀谈,不得动用监管设施、生产设备、工具和犯人生活用品。
5.在监管区行走必须听从陪同警察的安排。
6.女士不得穿裙子、低领上装进入监管区。
7.注意保持警示教育会场秩序。
8.不得在监管区内吸烟和乱扔烟头。
湖南城市学院监察处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