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干部六条履职公约”的通知

时间:2016-09-09 点击数:

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干部六条履职公约”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现就贯彻落实“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动员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干部六条履职公约”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职

    全校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动员会议”精神,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干部履职公约,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对学校的决定和部署必须坚决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二、职能部门检查、督查,整改落实

 9月8日至9月17日,人事处牵头遴选相关人员对全校吃空饷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整改到位。

 9月8日至9月17日,组织部牵头遴选相关人员开展全面检查、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对主责部门领导约谈,督促其整改到位。校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主责及首次监督责任,确保本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若干规定》(湘城院党发[2009]9号)、“干部六条履职公约”,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纪委明察暗访,严肃问责

从9月18日后,纪委牵头遴选相关人员赴机关处室,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有其他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法规条例和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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