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党发〔2016〕10号
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现将《湖南城市学院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文件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湖南城市学院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6〕15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违规招生、办学及其乱收费的行为。
2.严肃查处违规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收费行为。
3.整治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收、高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收费等行为。
4.集中整治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
5.严肃查处机关、教辅单位在办理师生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底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5月6日)
1.成立机构。学校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罗成翼
副组长:纪委书记
成 员:徐习军 李 斌 冷云飞 雷存喜 汪佑民 刘贵方 陈晓芳 龙 文 周桂平 王 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纪委监察处,徐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责任分工。
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校报及校园网站等媒体让广大教师和职工及时了解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政策要求和进展情况。
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机关、教辅单位在办理师生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规问题进行清理,形成汇总材
料,提出整治方案,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教务处负责对违规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收费行为进行清理,形成汇总材料,提出整治方案,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招生就业处负责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违规招生、超计划招收等行为进行清理,形成汇总材料,提出整治方案,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违规招生、办学及其乱收费的行为;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收、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收费等行为进行清理,形成汇总材料,提出整治方案,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国际交流处负责对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的行为进行清理,形成汇总材料,提出整治方案,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3.上报备案。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将工作机构成立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备案。
(二)清理核查(5月上旬至8月)
1.全面自查。校属各单位在5月份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报责任单位时间为5月31日前;责任单位根据校属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和自身掌握的情况,形成汇总材料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时间为6月30日前。
2.问题核查。专项整治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专项整治办公室按省教育纪工委要求对校属各单位自查情况和核查情况按月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学校将严格按照“两个条例”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专项治理中查实的问题部门和问题责任人进行问责,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将追究其所在部门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职能部门要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学校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12月16日前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校属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工作部署,建立工作责任制,按进度要求认真完成各阶段治理和整顿任务,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单位,将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二)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校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与专项整治办公室、纪委的沟通对接。专项整治办公室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
(三)实行快查快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监察和管理。落实举报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6110025,邮箱为hncu_jw@126.com,同时接受其他形式的举报。纪检部门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协调有关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报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提级督办或实地指导查办。
(四)注重整治实效。学校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及时核实,发现问题据实查处,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逾越了纪律红线,就要严肃处理到位,绝不搞法不责众、“纪外容情”。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