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数及现况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第五轮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城院发[2016]20号)文件精神,纪委监察处编制数确定为5个,设正处级、副处级岗位各1个,纪检监察员编制3个。其中,部门负责人经第五轮干部竞聘已由学校任命确定,现根据人事处文件面向全校招聘三名纪检监察员。
二、岗位设置和职责
岗位1:纪检监察员。
负责纪委监察处办公室工作、信访工作。相关职责如下:组织安排纪检监察有关会议;草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通知、会议纪要、调查报告、信函、简报和统计报表;负责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2:纪检监察员。
负责纪委监察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职责如下:承担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考察,协同组织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纪委决定、决议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党风校风观察站及学生校风学风观察站日常工作;承担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审理报告;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子站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3:纪检监察员。
负责纪委监察处文档管理及物资设备验收工作,参与信访案件的调查工作。相关职责如下:负责各类文件、资料、信函的分发、上报、传阅、催办、整理和归档管理;协助做好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日常接待等工作;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负责物资设备采购的市场调查及验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观念,为人正直,原则性强。
2.本科或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6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熟悉计算机操作。
4.岗位1要求具备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岗位2要求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岗位3有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相关经验者优先。
纪委监察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