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洁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
湘城院纪发〔2014〕9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以先进制度文化推进依法治校,根据湘城院纪发〔2008〕3号文件“关于湖南城市学院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月’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廉洁文化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加强廉洁文化教育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广大师生共同遵守办事规程和廉洁自律;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实现领导干部思想意识、精神信仰、价值观念的秩序化和规则化,为学校各项制度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活动重点
本次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以“讲究诚信、崇尚廉洁、遵守规矩”和树立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开展各项活动,重点对象是学校广大党员、干部。
三、活动内容
1.以党组织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有关反腐倡廉政策和中央领导讲话精神;校纪委安排学习内容。
2.校纪委统一组织举办反腐倡廉教育报告会。邀请上级领导、专家作专题报告。
3.紧紧围绕以“讲诚信、崇廉洁、遵规矩”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二级学院由团学会和分配有宣传橱窗的机关室负责举办廉洁文化教育宣传橱窗。
4.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廉洁自律教育。
5.加强党员廉政文化理论灌输,由各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为党员上一堂廉政党课。
四、组织领导
1.学校纪委监察处全面负责和组织协调工作,为确保本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活动圆满成功提供组织保障。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和领导,切实抓好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教育活动不流于形式而有实效。
五、活动要求
1.通过开展以“讲究诚信、崇尚廉洁、遵守规矩”为主要内容的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通过教育,顶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守得住气节,进一步端正从政理念,展现出城院干部廉洁从政的崭新风貌。
2.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加强考勤。要求每名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因事因公不能按时参加者,要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缺席者,将在“年度考核”中作相应扣分处理并记入廉政档案。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要配合校纪委抓好落实,具体负责工作联系。
4.本次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六、活动时间安排
1.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时间为11月18日和12月2日;
2.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报告会时间为11月25日;
3.廉洁文化教育宣传橱窗检查评比时间为12月5日;
4.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时间本学期末为截止日期;
5.廉政党课由各级党组织确定时间,但要在12月中旬前完成。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委
监 察 处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