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使风清气正的作风覆盖到校园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员,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建设“清风校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建设“清风校园”氛围
1﹒多部门联动,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廉洁氛围。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建设“清风校园”的正确舆论引导,将建设“清风校园”纳入二级单位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力度,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廉洁教育,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各二级单位深入动员,积极引导,营造建设“清风校园”的良好舆论氛围。采取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建设“清风校园”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及主要内容等,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自觉参与到“清风校园”建设中来,力求“清风校园”建设深入人心。自主开展以“清风校园”建设为主题的“廉洁文化活动月”活动,并以此为抓手,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活动实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积极营造全员风清气正的局面。
二、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1﹒织密监督之网,实现监督全覆盖。利用由纪委委员、纪委办/监察专员办、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观察员组成的四级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下,协调推进党内五大监督和审计监督、工会监督联动,实现监督全覆盖。
2﹒成立专项工作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党委巡察督察办联合成立“清风校园”建设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参与监督检查。
3﹒纳入年度考核,形成常效机制。职能部门及时了解各二级单位“清风校园”建设进展情况,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纪检监察部门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师生反应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点穴式、解剖式专项调研,建立正负面清单,并将“清风校园”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监督检查与评价的常效机制。
三、把握监督检查重点
根据《关于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清风校园”的通知》精神,重点围绕如下四个方面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进“清风校园”建设。四个方面情况: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切实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处务公开情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解决“三多三少”问题情况;落实干部“八条公开承诺”情况。
2020年,重点围绕其中经费使用情况分类别公开、教师中存在的“三多三少”问题以及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干部“八条公开承诺”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详见附件)。在此基础上,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清风校园”建设。
四、明确责任与要求
1﹒各二单位要以高度政治自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当好“清风校园”的建设者与执行者。要根据《关于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清风校园”的通知》精神,对标对表,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和政策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具体规定和要求条条兑现,真正做到干一件成一件,件件见成效。切忌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
2﹒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当好“清风校园”建设的指导者与推动者。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检查指导,切实掌握基层实情,为基层排忧解难,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切忌相互推诿、扯皮、“打太极”。
3﹒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组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自觉当好“清风校园”建设的监督者与维护者。要充分发挥四级监督体系作用,实现监督全覆盖,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激发师生群众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重点监督检查内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不定期督察、点穴式解剖调研,对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追责问责。切忌好人主义、一团和气。
4﹒对信访举报、职能部门移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采用如下问责方式:谈话提醒、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建议职务岗位调整、监察建议或纪律检查建议、依规依纪依法查处。
附件:2020年“清风校园”建设监督检查日程表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5日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