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进一步明确“十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4月27日印发的《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要求,为了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做好2021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作风建设工作,现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明确“十严禁”纪律要求,严防节日腐败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省纪委“十严禁”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筑牢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确保令行禁止。
二、坚持以上率下,扛起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实际,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严守纪律规矩,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要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通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做到遵规守纪守法,履职尽责担当,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格监督执纪
全校各级党组织应采取多种方式早提要求、早打招呼,提醒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调协作、责任落实,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群众反映强烈、舆论媒体关注的重要“四风”问题线索和舆情,迅速、妥善应对,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的重要点位,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问题;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37-6111025
附件: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