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巩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链条,筑牢思想防线
各单位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节点就是考点”意识,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与师德师风建设紧密结合,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省深化教育领域腐败整治等重点任务一体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抓好分管领域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切实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
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内部监督。一是紧盯节日作风顽疾,严禁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以及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问题;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赌博、酒驾醉驾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以调研考察、开展党建活动、培训的名义搞公款旅游,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二是聚焦政绩观偏差问题,对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及时纠偏,学校纪委对相关问题线索优先核查处置。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主动配合所在党组织抓好纪律教育、节前提醒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共同维护崇廉尚洁的校园政治生态。
佳节气新序,清风伴月圆。希望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以廉洁自律涵养清风正气,以高尚师德引领校园风尚,共度一个清廉文明、祥和节俭的中秋、国庆佳节!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一审:盛洁 二审:曾玉芬 三审: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