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通报8起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时间:2018-10-22 点击数:

日前,张家界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8起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初级中学截留挪用学生伙食费结余资金问题。2015年12月天门初级中学违规提取学生伙食费结余资金80.90万元,2016年10月天门初级中学违规提取学生伙食费结余资金88.36万元,分别将其转入学校行政账目,用于学校日常开支。该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对此,时任永定区天门初级中学校长罗斌、分管财务副校长赵宏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总务主任和食堂账目会计李辉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2月,罗斌、赵宏斌、李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2.张家界市第一中学违规超标准收取择校费问题。2013至2014年,张家界市第一中学违规向调节生超标准收取择校费161800元。该行为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此,2013年分管财务副校长高华、2014年分管财务副校长刘辉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高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刘辉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超标准收取的161800元择校费被予以收缴。

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小学副校长兼行政财务出纳姚金波,总务主任兼行政财务会计张世勤违规收受教辅材料征订回扣问题。2016年下学期,姚金波、张世勤违规收受《家长教育读本》征订回扣5764.40元,并分发给学校老师,且在2017年教辅材料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未如实报告收取《家长教育读本》征订回扣的问题。2017年12月,姚金波、张世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5764.40元教辅材料征订回扣被予以收缴。

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小学图书管理员邓昌巨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1月,军地小学食堂财务会计邓昌巨被调整安排到学校阅览室从事图书管理工作,在工作交接时,邓昌巨将食堂财务账的原始凭证丢弃。2017年12月,邓昌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镇双岗中心完小党支部书记、校长杨彩虹违规收受教辅材料征订回扣问题。2015年下学期至2017年上学期,零阳镇双岗中心完小在“教育三刊”征订工作中,先后4次收受相关部门回扣8647元,被学校相关人员私分,杨彩虹个人从中分得3000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8年4月,杨彩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收受的8647元教辅材料征订回扣被予以收缴。

6.张家界市慈利县岩泊渡镇中学违规套取资金给教师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岩泊渡镇中学(下辖初中部、镇中心完小、镇爱心小学三所学校)从后勤专户营业费用中违规给教师发放“助厨工资”242960元;以虚假列支购菜费用套取145500元给教师发放节假日“慰问金”等。对此,时任慈利县岩泊渡镇中学校长王作岩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镇中学第一副校长唐伯书、镇中心完小校长尹斌、镇爱心学校校长姚辉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2月,王作岩、唐伯书、尹斌、姚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7.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第一小学教师莫晓波、尚小平、钟红艳违规收受教辅材料征订回扣问题。2017年9月,在参加完桑植县教育局和澧源镇一小召开的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动员会后,莫晓波、尚小平、钟红艳等三人仍收受长虹书店老板赵某教辅材料征订回扣款共960元。2017年12月,莫晓波、尚小平、钟红艳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960元教辅材料征订回扣已主动上缴。

8.张家界市桑植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向佐刚私列资助对象问题。2017年11月15日,向佐刚通过个人QQ账号在“桑植扶贫”QQ群里上传了全县2017年度“阳光助学”资助学生花名册,要求各乡镇扶贫办工作人员核实对象信息。之后,向佐刚私自将空壳树乡不符合“阳光助学”条件的两户列为资助对象,享受“阳光助学”资金。2018年6月,向佐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家界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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