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春节寒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3-01-11 点击数: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在喜迎学校第二届党代会胜利闭幕之际,又迎来了2012年新春佳节,为使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寒假,根据中纪发〔2011〕43号文件精神,现就春节寒假期间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二届党代会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编造、散布、听信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严禁利用节假日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非组织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倡导和弘扬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假日,以廉洁校园建设增和谐。

二、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

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本着节俭原则安排各项活动,坚决反对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活动。要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节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要封存停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

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学生奖助学金等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决防范事故发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困难职工,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扎实做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以平安校园建设保和谐。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和党风校风观察员的作用,严格执行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违规举办各种活动的行为,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的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值班应急机制。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委 湖南城市学院监察处

201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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