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3-05-01 点击数:

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党委各部门:

现将《湖南城市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试点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湖南城市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途径,根据2013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和纪委监察处工作计划,决定在学校选择部分机关处室、二级学院和科技产业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内容

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逐一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实施有效监督检查考核,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廉政风险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四种类型(以下简称“四类风险”)。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具体可分为“查找及评定风险等级”、“制定并实施防控措施”、“检查及考核防控效果”、“完善并形成操作规程”四个循环渐进的环节(简称“四个环节”)。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运林

副组长:杨 斌

成 员:汪佑民 冷云飞 罗新湘 姜 宁 陈晓芳 周运来 曹友余 熊文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冷云飞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谢立新 谌金中 邓中日 石清丽 肖 铮 刘 翔 肖 宇 杨小波

试点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处理日常工作。

四、试点范围

按照分批实施,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基建处、资产处、后勤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等10个单位启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

五、推进方法与步骤

(一)工作启动阶段(2013年5月上旬完成)

1.组织学习。试点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充分了解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

2.落实工作责任。各试点单位要成立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学院由总支书记负责)要亲自抓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

3.制定工作方案。试点单位根据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工作小组名单及联络人报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找风险点及风险等级评估阶段(5月中旬7月上旬)

试点单位认真厘清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对跨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做出注释),梳理工作流程,把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每位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查找“四类风险”。

1.厘清岗位权限。试点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对岗位权限事项进行清理,逐项审核确定各权力事项、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服务承诺和工作纪律,在此基础上编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岗位职权目录》(附件2)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

2.查找评估。试点单位根据岗位职权,组织管理岗位人员查找岗位和科室(教研室)的风险点。风险点主要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四类风险,同时评估风险等级(等级划分及原则见附件1),确定责任人。

3.单位确认。试点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填写《单位廉政风险分析排查表》(附件3)、《岗位廉政风险分析排查表》(附件4)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表》(附件5),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于6月30日前报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办公室。

4.审定风险等级。由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的风险级别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风险点及风险等级,经校党委审定后,在学校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并于7月10日前将审定的风险点及风险等级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试点单位。

(三)制定措施阶段(8月下旬9月下旬)

1.规范流程。试点单位在厘清岗位权限基础上,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完善,使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工作相互监督和制约。针对每项业务,制定业务流程图,明确业务办理条件、承办岗位、运作程序、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相对人权利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确保程序规范、效率提高、简明清晰、方便办事。在此基础上,编制《岗位业务流程目录》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

2.制定防控措施。试点单位主要是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结合各个风险点的实际,修订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完善办事公开机制和廉政承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前期预警、中期防控、后期考核与修正4个管理环节,形成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同时填写《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附件6),于9月25日前一并报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办公室。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

认真总结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报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各试点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督促,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纠正偏差。

(五)形成长效机制阶段(2014年1月下旬)

根据检查结果,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试点工作点评,形成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并印发《湖南城市学院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试点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排查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新措施,它将有助于化解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管理人员犯错误的机会,从根本上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各试点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思想统一,认识到位。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各试点单位要确定重点岗位和重要工作环节,突出抓好拥有人、财、物管理权的关键岗位,从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入手,从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入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控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人员,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规范管理行为,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四)加强考核,巩固效果。为深入推进学校“惩防体系”建设,建立预防腐败和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此次试点工作是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个性化重要指标,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检查与考核工作。各试点单位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的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要严肃处理。

附件:

1.廉政风险等级及划分原则

2.《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岗位职权目录》

3.《部门(单位)廉政风险分析排查表》(含防控措施登记表)

4.《岗位廉政风险分析排查表》(含防控措施登记表)

5.《个人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表》

6.《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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