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以先进制度文化推进依法治校,根据《关于湖南城市学院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月”的实施方案》(湘城院纪〔2008〕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6年廉洁文化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学生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10月份在全校开展一次廉洁文化活动。
二、活动主题
本次廉洁文化活动月主题是“宣传《准则》、《条例》,落实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准则即《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均简称《条例》)。
三、活动内容
开展一次讲座。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在全校科级以上干部中举办一场廉政教育讲座;各党总支自行采取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开展廉政教育。
开展全校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和作风建设大巡查。纪委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在全校进行作风建设督查与巡视。
举办一次竞赛。纪委监察处与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在全校组织开展学习《准则》、《条例》专题知识竞赛。
进行一次专题宣传。以宣传《准则》、《条例》,推进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和加强作风建设成效为主题,在全校开辟专题宣传橱窗。
四、组织实施
由纪委监察处牵头,会同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二级学院等,共同组织实施。
五、活动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好“廉洁文化活动月”活动,大力宣传勤政廉洁的先进事迹,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高度重视,注重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创新活动内容,精心组织实施,要根据本部门特点,开展好部门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全校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廉洁文化活动月”活动。
六、活动时间安排
1.2016年10月1日至31日
2.宣传橱窗请于10月21日前完成,10月25日,纪委组织专家对宣传橱窗进行评比。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