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湖南城市学院纪委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报告
湖南城市学院纪委副书记 冷云飞
(2015年11月12日)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度普通本科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15]6号)和《2015年度普通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湘教纪通[2015]3号)及省教育纪工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纪委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党内监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都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今年以来,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在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省第十届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指引下,在省教育纪工委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主抓“两个责任”,强化纪律规矩建设,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保证政令畅通,切实为依法治校、从严治教和推进学校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 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根据中共
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巡视整改意见,以做好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助手和参谋为主责,协助党委理清不同岗位责任边界,对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和全校中层干部“定责”、“亮责”、“述责”、“评责”,年初制定下发《湖南城市学院领导班子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湖南城市学院2015年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分解方案》。通过以上率下,签订廉政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意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突出党的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校园环境
纪律是党的生命。讲政治,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加强纪律教育,增强规矩意识,强化纪律监督是我们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基础。
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预防腐败的重要一环,在党纪党规面前,没有特殊党员,更没有特殊领导干部,我们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是采取组织专题讲座、党纪条规学习、宣传橱窗、廉政党课等灵活多样、不拘一格的形式和途径、全方位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会,熟悉相关规定,牢记具体内容,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养成自觉执行纪律的习惯,不搞本位主义,阳奉阴违;不搞自由主义,乱发言论;不搞虚无主义,信仰丧失。二是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各二级单位征订反腐倡廉学习资料,上半年为学校中层干部订阅《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越过的100个从政底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下半年为全校党员同志征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单行本等廉政教育读本。着力营造讲规矩、守纪律、讲诚信的良好氛围。三是以开展2015年度廉洁文化教育活动月为契机,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组织学生观看爱国教育电影、廉政微电影拍摄等为重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使我们的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心存敬畏,心存戒律,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四是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制度化建设,制定下发《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函询的实施办法》、《湖南城市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湖南城市学院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文件,通过“签字背书”、廉政谈话、约谈、函询等制度,加大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曝光、问责处理、加大正风肃纪和整改落实力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完善“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
积极推进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培训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比如:今年7月,纪委监察处对校内一起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通过细致调查、分析,明确责任对象和责任大小的划分,在调查过程中,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经纪委会议研究,报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对所在部门、分管领导、经办人分别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部门一把手给予诫勉谈话,对分管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校外的责任单位启动经济责任追究。
三、扎实稳妥推进”三转”,深化监督执纪问责
全面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把主要精力聚焦到执纪监督问责这个主责主业上来,强化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完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体制,学校纪委制定出台《湖南城市学院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实施细则》,更加突出主业,明确主责,主动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使得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明确、重点更突出、方法更科学、作风更务实、成效更显著。同时纪委还讨论印发了《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执纪监督职责,完善执纪监督程序,明确执纪监督方式,进一步推动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监督工作中,我们坚持“三个紧紧围绕、三个紧盯”。 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责任,紧盯机关作风、领导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紧紧围绕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制度执行、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严查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措施;紧紧围绕干部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今年以来,纪委监察处参与基建工程、日常维修类项目、物质设备采购招标监督130人次,参与验收项目70人次,参与干部及人事考察监督45人次,参与考试监督12人次,参与其它监督35人次。在监督过程中,对发现存在不符合工作程序和要求的现象监督人员即刻叫停,责成职能部门重新组织实施,达到规范要求。
执纪问责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 “五·一”、“十·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节点的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的,“四风”问题突出的,顶风违纪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我们集中精力,严抓深挖。切实把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同时按照《湖南城市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结论”,截止目前共收到信访28件次,针对部分信访发出信访监督函询11份,现已办结信访23件,4件暂存,1件办理中。
在工作中明确以案件查办为工作重点,聚焦主业,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职称评定、考试招生、工程建设、选人用人、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案件;严肃查处科研人员挪用、套取、贪污科研经费的案件;严肃查处招标采购中的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小金库”。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抓早抓小抓实,防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通过信访线索及其他信息途径,学校纪委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和监察对象分别作出相应处理。全年共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通报批评5人,通报批评单位2个,诫勉谈话9人,警示谈话5人,提醒谈话2人。
四、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特色
学校党委决定,纪委部署从2008年启动实施的“廉洁文化活动月”至今,形成了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修身”为“廉洁文化”主题的党员干部反腐倡教育工作特色。每年围绕当年形势和任务,明确一主题、突出一重点、达到一目的,通过长年坚持不懈的推进工作,对于提高我校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夯实反腐倡廉教育基础、丰富校园文化内涵,特别是对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塑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发挥了重大作用,为干部成长和干事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理论支撑、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主要工作特色: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四个针对性问题”。一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突出思想政治、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社会风尚、行为规范、价值取向教育。二是针对领导干部“廉洁用权”问题,紧紧抓住中层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这个重点,强调发挥好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做到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廉洁用权,确保严以用权、秉公用权和为民用权。三是针对党员“廉洁从教”问题,联合校组织部、宣传部、团委、学工部和工会等部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政治学习、德智讲堂、观看警示录相、宣传橱窗、法规考试、廉洁征文、师德师风演讲等系列活动;四是针对学生党员“廉洁修身”问题,开展了书画、演讲、征文、知识抢答、办宣传橱窗、观看电影、微电影拍摄等系列竞赛活动。第二,坚持“两个纳入”。坚持把廉洁文化教育纳入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明确任务和内容,明确教育目的和要求。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到学校党委“大宣教”格局之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以提高学校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能力为目标,教育广大党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理念,采取了师生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形式,开展内容丰富、载体新颖的各项廉洁文化教育建设活动。第三,坚持“三个结合”。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三是把高校廉洁文化建设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廉洁文化进校园建设贴近实际、贴近干部、贴近师生、贴近工作,对加强学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五、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是永恒的主题
“打铁还要自身硬”,作为学校党委的专门监督机构,纪委监察处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校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责任,这就要求纪检监察队伍必须具有更高的觉悟、更优良的作风、更严明的纪律,努力做作风建设的表率,监督执纪工作才有底气,才有说服力,才有威慑力。为此,我们通过选派干部外出学习、每周部门业务研讨、廉政课题研究、制度落实等多措并举,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今年暑期选派了2位干部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封闭式学习,通过业务学习,学习人员拓宽了视野,掌握了不少了新的工作技巧和技术手段,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平台支撑。
同时严格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工作,以主要精力专职从事纪检工作,对原有的分工进行了合理调整。并根据意见要求,配齐配足纪检干部,今年通过公开招聘引进湘大法律专业硕士1名,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在学校全面削减办公经费预算的大背景下纪检经费得到有效保障,且办案经费实报实销。
同时,积极改进党的纪律审查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工作程序,通过建立健全案件揭露、查处和组织协调机制,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等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全面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等制度。
回顾近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三转”要求差距还较大,纪检监察队伍的纪律审查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广大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还需探索新方法新举措,等等。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行政要求,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