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1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十分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根据湖南省纪委办公厅最新文件精神,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初心使命,发挥“头雁效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断净化节日风气,营造务实节俭文明清廉的节日氛围。

   二、加强学习教育。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湖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监督检查的通知》(见附件)精神,领会精神要义,通过学习教育宣传,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三、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内容,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名贵特产、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旅游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通过严格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约束机制。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及时提要求、打招呼、敲警钟,将防控工作做在前面。全校师生员工如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向学校纪检监察处报告。对“四风”问题隐瞒不报、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追责。

  举报电话:0737-6110025、4628539

  举报邮箱:hncu_jw@126.com

特此通知。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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