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1-08-04 点击数:

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城市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方案》印发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

 

 

湖南城市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纪委、益阳市委和学校党委对疫情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和校园平安稳定,严格落实学校《关于调整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党委巡察督察办成立湖南城市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组。

 长:陈列尊

副组长:石清丽

 员: 陈晓芳、谢立新、孔 军、孙智坤、张文弢、肖 宇、

 蔚、李  鑫、熊鹏飞、二级纪检委员

二、工作职责

⒈ 对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工作组及二级单位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再监督与再检查,重点督查各二级单位是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党员领导干部是否靠前指挥、主动下沉到一线,各项防控措施和纪律要求是否执行到位等情况。

对迟报、漏报瞒报新冠肺炎疫情,不配合隔离医学观察,不配合体温检测或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教职员工,先由相关主责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再移送督查工作组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⒊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担当、不作为,疫情防控工作履责不力、作风不实、守纪不严的党员领导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先由相关党组织部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再移送督查工作组协同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⒋ 对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从快作出处理;对各二级单位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责令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二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工作要求

⒈ 督查工作组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落实省委常委会暨省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纪委监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主动靠前一步、下沉一级,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防控期间的违纪违规情况,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与追责问责力度,确保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小落实落细

⒉ 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强化纪律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筑牢严密的疫情防控网,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3.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党委巡察督察办要采取电话抽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信访核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移送单

 

 



湖南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益阳市迎宾东路- 5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