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湖南城市学院纪委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将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对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织密扎牢校园安全“监督网”。
闻令即动,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6月16日,学校纪委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研究部署校园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学校纪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并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督察组,督促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细化落实各项举措,严格按照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大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排查台账,做到底数清、风险明。在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学校纪委督促职能部门检查商铺店面138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8份。
跟进监督,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纪委巡察督察组以“四不两直”方式,聚焦实验室安全、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食堂和学生公寓安全环境、新建及改造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先后实地深入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楼、在建工地等场所,对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列出清单、建立整治工作台账,责任到人、狠抓落实、限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截至目前,问题隐患整改已完成80%,剩余部分将在暑假期间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学校纪委将持续开展跟踪问效、催办督办,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回头看,跟进监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推动有关责任单位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为校园安全工作保驾护航。(湖南城市学院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