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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城院纪发〔2013〕12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
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已印发,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文件规定,我校全体在编在岗的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均需向学校纪委报告。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表
3.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际情况报告表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0月21日
湖南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益阳市迎宾东路- 5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