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活动月”的通知

时间:2013-10-10 点击数:

湘城院纪发〔2013〕1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纪委二中全会精神,根据湘城院纪发[2008]3号文件《关于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月”的实施方案》和纪委年度工作计划,现就开展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本次活动旨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提升廉政文化素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进程,从而达到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教风和学风、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从政从教意识”。

三、活动时间

11月1日-11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1.反腐倡廉政治理论学习。由纪委安排内容,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阅读相关典型案例。

2.警示教育。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分党员干部赴沅江赤山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3.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

4.师德师风教育专题报告。邀请校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5.廉政主题的书画、摄影创作比赛。此项活动在全校师生中进行。

6.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有创意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本次教育活动的责任主体。本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纪检委员负责组织协调。

3.每名党员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教育活动,因事因公不能按时参加者,要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缺席者,纳入本单位的个人年度考核。

4.反腐倡廉政治理论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进行,邀请分管校领导参加;警示教育由纪委组织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专题报告由工会与纪委联合组织进行;廉政主题的书画、摄影创作比赛活动由纪委牵头,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承办,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开展此项活动。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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