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2013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体教职员工度过和谐、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通过政治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要结合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以良好的作风带头过健康、文明、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编造、散布、听信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倡导和弘扬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假日,为廉洁校园建设增和谐。
三、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
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要大力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要更加注重转变干部作风,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自觉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一)不用公款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二)不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不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三)不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四)不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也不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五)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形式收受财物。(六)不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七)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学生奖助学金等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决防范事故发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困难职工,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扎实做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以平安校园建设保和谐。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和党风校风观察员的作用,严格执行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违规举办各种活动的行为,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的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值班应急机制。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城市学院监察处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