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下发的《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人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方面的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二、爱岗敬业,履行职责,按照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以及“可亲、可信、可敬”的要求,谨慎做事,虚心做人。
三、做到表里如一,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和谐共事,对党忠诚老实,绝不做有损于党和集体利益的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遵守《廉政准则》,事事处处以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务实干事,淡泊名利,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办事,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利益,踏踏实实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五、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健康向上不腐化,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承诺人:陈月华
201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