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通过对摘编的学习,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党和腐败水火不容,人民对腐败深恶痛绝。任凭腐败蔓延就会亡党亡国,真反腐才能兴党兴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清楚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我们党坚定不移反腐败,得罪的只是少数腐败分子,赢得的却是党心民心和更加稳固的执政地位。实践表明,哪个地方的反腐倡廉抓得紧,党风政风就好,资金资源配置才有效率,社会公平正义才有保障,人民群众干事创业才有劲头。相反,就会乌烟瘴气、歪风邪气盛行,加快发展无从谈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来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必须坚持不懈地纠“四风”改作风
一个地方的党风是影响政风、社风、民风的“牛鼻子”和关键。必须坚持以优良的党风带动良好的政风、民风和社风建设,才能确保更加风清气正。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一名县委书记,我认为转变作风必须要抓好主体活动。通过继续深入开展以“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 为主题的干部作风大整治,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县级领导八带头、亲民为民当表率”,乡镇干部“三联七到户”,基层组织网格化管理,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执法监管部门“五看齐一整顿”,“干部挂牌入农户、服务群众到基层”等活动,走实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为群众排忧解难;继续深化拓展“万人评百人”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继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争当‘三为’( 敢为、能为、有为)干部”活动,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继续大力发扬“用身影指挥,用行动说话”的精神,全面推进“一线工作法”,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能力在一线检验、干部在一线选任。
转变作风必须要管住“四风”问题,狠刹在干部身上蔓延的歪风邪气。一是刹赌风。党员干部参与打牌赌博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处理。深入开展禁赌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要联合行动,不定期就党员干部打牌赌博、开设麻将馆聚众赌博等问题开展明查暗访,抓到一个处理一个,谁说情就追究谁的责任。二是正会风。严肃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会议、请人代会,开会不得迟到、早退。三是查“走读风”。不定期开展检查,在媒体上公布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禁私驾公车风。对私驾公车的,公开曝光,通报批评。五是纠请客送礼人情风。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严肃处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六是治跑官要官风。对跑官要官的,组织、纪检部门要登记在案,不仅不用还要严肃处理,真正形成“有实绩的不用跑,有公认的不用找”的用人风气。
三、必须坚持不懈地做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习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强调了“四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第一条就是“心中有党”。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拉帮结派。党员只有一个上级,就是组织;干部只有一个靠山,就是人民。身为党员干部必须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决不能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必须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以人划线,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循党的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得超越权限办事,不得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党员干部必须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能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人事安排、项目建设、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也不能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四、必须坚持不懈地筑牢制约权力运行的笼子
必须规范权力运行,对权力进行强有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全面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村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让权力在制约中运行。必须加大对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抓紧建立“三清单一中心”,公开审批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压缩寻租空间,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执法不公和权力滥用。
让权力在监督里运行。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四个不直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生活保障及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职务、出国(境)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完善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 ,坚决打击行贿行为,严厉打击那些“围猎”情况恶劣的不法商人。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法律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结合,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作者系芷江侗族自治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