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简报2012年第3期

时间:2012-09-26 点击数:

【高层动态】

1.贺国强: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为党的

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2.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

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

【工作报导】

1.2012年迎新准备工作的督查情况

2.2012年迎新工作的督查情况

3.纪委书记杨斌主持召开纪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新学期

工作

4.参与校内监督工作情况一览表

【案件透视】

权力寻租侵蚀“象牙塔”

——部分高校经济腐败案件频发现象透视

【理论研究】

正义价值观是预防腐败的思想源头

【他山之石】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积极打造基建“阳光工程”

【高层动态】

1.贺国强: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贺国强在中国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中央纪委电化教育中心调研时强调: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12日到中国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和中央纪委电化教育中心进行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中国方正出版社的作品展示室,一排排书籍琳琅满目,集中展示了近年来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贺国强仔细询问出版社转企改制后的业务经营、职工收入变化。当得知经过改制,出版社的经营范围进一步拓宽、经营效益明显提升、职工收入较大增加后,贺国强高兴地勉励干部职工要在坚持做好纪检监察系统图书出版发行主业务的同时,积极面向市场,拓展业务渠道,依靠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中央纪委电化教育中心近年来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创作播出和出版发行了一批形式活泼、特色鲜明的电化教育音像制品,取得了良好反响。贺国强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特别赞许他们结合全国新闻战线“走、转、改”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访的做法。贺国强指出,宣传教育工作者深入实际,有利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了解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总结基层的实践经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从人民群众中汲取营养,要把这一做法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在中国监察杂志社,贺国强充分肯定了他们主刊、内参、网络“一体两翼”共同发展的工作思路,希望他们坚持正确办刊方向,在着力围绕“精、深、厚”要求不断提高《中国监察》主刊质量的同时,充分发挥内参和国家风尚网通达下情、反映民意的作用,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贺国强希望秉持特色立报、科学办报、质量强报、人才兴报的办报方针,坚持党的新闻工作原则,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增强报纸的生动性和可读性,充分发挥宣传党的主张、反映社情民意、弘扬社会正气、鞭挞腐恶现象、传播廉政文化、营造主流舆论的重要作用。
调研期间,贺国强听取了4家单位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是党的思想舆论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央纪委监察部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这方面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中国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和中央纪委电化教育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积极贡献。
贺国强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对做好当前的舆论宣传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性原则,宣传党的主张,严守党的纪律,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引导社会热点与疏导公众情绪结合起来,把宣传群众、动员群众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突出纪检监察特色,突出廉政文化特色,打造各自品牌特色,努力成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四是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提升内容上下功夫,在改进文风上下功夫,在创新手段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五是要热情关心、大力支持,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实际问题,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

(姜洁 摘自三湘风纪网)

2.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

为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和谐”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近日,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监察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

《规定》要求,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是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二是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三是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四是工作日中餐饮酒;五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六是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七是酒后驾车;八是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

《规定》指出,对违反第一至第五条和第八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引咎辞职或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处理。涉嫌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先行免职,再视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规定》强调,各机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文件的贯彻执行,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党的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地区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不定期地进行巡查。

《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附: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

(二)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

(三) 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

(四)工作日中餐饮酒;

(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六)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

(七)酒后驾车;

(八)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 有本规定第三条第(一)至(五)项和第(八)项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引咎辞职或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处理。涉嫌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有本规定第三条第(六)和(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先行免职,再视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本规定第三条第(四)项所列情形,不包括涉省外或重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活动的公务接待。

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五条 引咎辞职和受到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在作出决定前还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

第六条 各机关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各机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党的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地区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不定期地进行巡查。巡查时可视情邀请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或其他监督人员一同参加。

第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纪律。

(来源:三湘风纪网)

【工作报导】

1. 2012年迎新准备工作的督查情况

9月5日、6日下午,范校长带队,学生处李教明、曹资立、蔡英杰,监察处冷云飞、杨小波等对校本部新生宿舍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①新生宿舍安排到位、打扫及时、整洁卫生

校本部:文学院、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城市管理学院、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院。

朝阳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②新生宿舍安排到位、打扫不及时、欠整洁卫生

校本部:音乐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和体育学院。

朝阳校区: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到现场督查

校本部: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体育学院、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外国语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朝阳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④各二级学院学生辅导员都亲临宿舍指挥老生打扫、整理新生宿舍。

⑤朝阳校区学生宿舍周边环境卫生打扫不到位,特别是学生食堂前边放置的两个垃圾箱,没有摆放到原先的位置,严重影响环境卫生。

⑥两个校区个别新生宿舍里头的自习柜、门锁损坏,维修不及时,还有个别宿舍缺少坐凳,也没有及时配齐。

2. 2012年迎新工作的督查情况

今年迎新情况在学校领导和各部门的精心组织,大力配合下,整体情况比较好,迎新各项工作进行有序,各部门和二级学院组织情况较好,没有发现新生拥堵、混乱等现象,除因新生集中到达有短时间排队现象外,新生等待时间一般都较短,家长和新生反映良好,整体效果比往年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①摆摊设点情况仍有存在,尤其是北门佳惠超市楼下靠广场舞场道路有两个较大的摊点(维达纸业、纳爱斯集团),占地较多,影响学校形像,同时也对交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②校本部学生宿舍4栋-15栋前道路两边学生摆摊比较多,个别同学提着商品进入新生宿舍推销。这些现象朝阳校区也同样存在。学生练摊也是锻炼的一种方式,建议学校划出指定区域允许学生摆摊,宜疏不宜禁。

③学生生活物品发放可以更集中,因为仍有部分家长、新生找不到军服发放点。

④朝阳校区学校食堂和西苑学生宿舍的后门台阶为临时铺设,学生出入多,不安全。

⑤朝阳校区学生八舍走廊窗户全部被盗,部分学生宿舍卫生打扫不干净,地面和墙壁有大量灰尘。八舍前篮球场地破烂不堪,急需维护,应给新生一个良好的环境。

⑥学生食堂就餐区域设置打印、复印设施,感觉学校管理不规范。

⑦朝阳校区广播节目太少,反复播放几个广告,形成噪声污染,间接反映校园文化不丰富。

3.纪委书记杨斌主持召开纪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新学期工作

9月13日上午,纪委书记杨斌在办公楼二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学校纪委会会议,会议主要对今年年初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小结,对本学期将要展开的相关工作做了布置,并就当前学校管理中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首先,纪委副书记冷云飞对今年年初以来纪委监察处的工作进行了小结。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在全校上下的支持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有效利用廉政简报、宣传橱窗、报告会等载体,充分发挥党风校风观察站这个平台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监督检查、廉政教育、宣传等工作,今年以来,加强与校审计处的工作联系,重点对学校基建、后勤、资产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干部考察、来信来访等工作。他还要求监察处的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素养,严格按计划、按要求做好本学期工作。

纪委书记杨斌就本学期即将展开的几项工作做了安排。她提出,本学期除完成日常工作以外,还要根据学校纪委工作计划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几项重要工作:重点加强学校党政出台的三个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圆满完成在大学生中开展的“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主题征文活动;11月为学校的廉洁文化活动月,要组织好计划的“五个一”活动:即中层干部听一次廉政报告、看一场反腐倡廉警示录像、中层干部正职进行一次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的考试、在校大学生进行一场辩论赛、教职工进行一次师德演讲比赛。杨书记还强调,为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还要对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委员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与会人员还就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学校在管理中往往是在校园建设上重建设,轻管理,制度建设上轻落实;希望学校党委行政重视纪检委员队伍的建设,加强这支队伍的培训和培养,切实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决定,要进一步利用好党风校风观察站这个平台,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他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学校的党风校风。

4.参与校内监督工作情况一览表

(2012年7月1日至9月15日)

时间

牵头部门

项 目 名 称

7月1日

规划基建处

参与新校区环校路验收

7月2日

后勤处

参与朝阳校区学生食堂托管洽谈会。

7月4日

教务处

参与2012年教材采购招标

7月4日

教务处

参与2012年新生作业本、绘图、收音机招标

7月5日

后勤处

参与2012年新生军训服采购招标

7月10日

后勤处

参与学生处暑期维修学生公寓采购物质询价

7月10日

保卫处

参与办公楼安装监控谈判

7月19日

后勤处

参与我校租赁电大学生宿舍及教室的合同洽谈

7月上旬

人事处

参加教师招聘试讲

8月3日

后勤处

参与关于校本部教学楼屋顶维修工程会议。

8月3日

规划基建处

参加美术楼装修、励志亭建设工程会议。

【案件透视】

权力寻租侵蚀“象牙塔”

———部分高校经济腐败案件频发现象透视

自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武汉市检察机关查办武汉地区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1件46人。这46人中,涉及基建招投标及后勤维修工程领域的18人,占39%;教材、教学设备等采购部门15人,占33%;招生环节7人,占15%;财务管理环节6人,占13%。

备受关注的“湖北大学基建招投标案”中,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在任校长助理、副校长期间,多次收受开发商、建筑承包商贿赂计人民币86.2万元;原校长助理吴永祥,校规划建设处原处长张胜利、副处长万立泉、副处级干部吴方君,原财务处长彭茂国等人也在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受贿,总额达200万元。

同样是分管后勤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原副院长刘其泰,先后收受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贿赂22万多元。紧接着,湖北经济学院基建处处长朱家振、中南民族大学基建处处长郑立建等人也相继涉嫌经济犯罪“栽了跟头”。

而在另一个高校密集的省份陕西,近年来“落马”的7名厅级高校领导干部中,有6名是因分管基建受贿而“翻船”。

采购是高校经济腐败的又一个“温床”。2004年四川高校发生了“教材腐败系列案”:全省13所高校中36人被立案侦查,3名处级干部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涉嫌犯罪总额高达1200余万元。

高学历与低“免疫力”

高校经济腐败案件的多数涉案人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具有高学历、高职称,同时对社会不良风气的免疫能力又极为低下。在湖北大学基建招投标案中,工程承包商借打牌拉拢大学几位管基建的干部,打牌前先给每人发1万元作赌资,事发后一名涉案人员曾辩白说:“这不过是朋友聚会,在一起娱乐,怎么会是犯罪呢?”其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很有典型性。

对法律的无知和私欲膨胀,导致这些人抵御不住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在违法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犯罪嫌疑人的另一个共同特点是由被动到主动。“我没有受贿,我没有犯罪,是他硬要往我包里塞钱!”高校几名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都说过类似的话,这令检察人员很是震惊。

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在《悔过书》中这样剖析自己的堕落过程:“周围的朋友过得潇洒……渐渐看不惯的现象也逐渐接受,思想开始滑坡,禁不住金钱诱惑,私欲贪财之心滋长起来,开始敢收几千元的红包,后来装有几万元的信封也照收不误……”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还有人知法犯法,为的竟是“不伤面子”。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原院长郭学理,先后收受网络工程承建单位、网络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贿赂款30余万元,他在交代犯罪事实时说:“不收下蛮伤别人的面子。”检察人员说,郭学理家的空调是窗机,沙发是老式弹簧的,床的一个断脚还用砖垫着,受贿的钱一分都没敢动。

职务犯罪凸显监管漏洞

谈及高校经济腐败案件呈上升势头的原因,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群认为除了个体主观问题外,监管缺位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高校招投标采购中,虽然学校也有制度,如设立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把关等,但实际操作中还是采购中心全权负责。在采购过程中,所谓“阳光招标”只是走程序,申请项目的部门既没有参与权,也没有建议权,更没有监督权,这就为采购项目的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而对采购项目的审计则往往是事后行为。

检察人员举例说,武汉大学四校合并后,每年采购额在3亿元左右,全由采购中心原主任成金华的“一支笔”当家,他在负责该校设备采购及工程发包工作中先后多次收受12家供应商贿赂计40多万元。而在这个中心分管教学及科研设备采购的原副主任鲁宗智也很快步了其后尘。湖北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有关负责人集体贪污案也很典型。相当长一段时间,原先的系主任刘居富、系副主任屠大华、党总支书记常早清3人利用财务管理漏洞,将每年全省培训中小学校长及非师范专业教师的费用打入会计个人户头,金额最高时达200多万元,完全是自由支配。

一些教职员工表示,慑于领导的学术地位,即便平时对他们的一些作为有看法,也不敢提出建议或劝告。检察人员说:“个别部门中,个人言论代替了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这正是高校经济犯罪案开始上升的重要原因。”

建立防范机制迫在眉睫

高校中少数害群之马的职务犯罪引起了社会关注。针对部分高校经济腐败频发这一现象,一些司法界、教育界人士认为,全方位建立惩治与预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已迫在眉睫。

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研究室主任康均心教授建议,司法机关应协助高校建立健全各项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对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如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建设工程管理等提出监管建议,并对资金管理、工程管理等提供法律跟踪服务。

一些司法界人士指出,在预防犯罪方面,高校提拔任免干部除采取离职审计、诫勉谈话等措施外,应对干部进行任前法制培训。

专家还强调,现行高校考核不应只注重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评价,还应有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高校应结合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制定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强反腐的针对性和执行力。

(来源:三湘风纪网)

【理论研究】

正义价值观是预防腐败的思想源头

中国改革开放走到今天,有两大巨变:一是经济跨越,二是社会转型;有两大特色:一是持续高增长,二是持续矛盾凸显;有两大热点:一是坚持公平,一是遏止腐败;有两大挑战:一是执政地位,一是价值观念。所有这些,核心之一是价值观念挑战问题。这是因为,疑点、难点、热点、焦点等究其源头都离不开价值观念变化。
从一定意义上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产党人价值观念突出体现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祖国人民解放事业英勇奋斗,生命不惜、战斗不止,为了新中国诞生可以献出生命。杨靖宇、方志敏、董存瑞、黄继光、张思德等都是战争年代最杰出的代表。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精神,这种精神就是那个时代先进分子价值观的集中反映。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共产党人价值观念突出体现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流血流汗,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为了新政权巩固同样可以献出生命。欧阳海、雷锋、王杰、焦裕绿、王进喜等都是建设时期的最杰出代表。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一生大公无私、全心甘于奉献精神,这种精神也是这个时代先进分子价值观的集中反映。今天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时期,共产党人价值观念突出体现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了现代化事业也要拼搏奋斗献身。蒋筑英、赖宁、孔繁森、任长霞、谭竹清等都是改革开放时期的最杰出代表。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工作爱岗敬业、做人高尚奉献精神,这种精神是改革时代先进分子价值观的集中反映。
在改革开放时代,一方面,经济繁荣、成果辉煌,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家实力显著增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物质基础逐步巩固和增强;另一方面,金钱、利益、美女等巨大的诱惑力,无时不在与中国共产党人优秀传统价值观挑战,无时不在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理念挑战。高档宾馆消费、地下色情诱惑、赌场猖狂盛行,低俗文化泛滥,等等,对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华民族素质正在构成严重威胁与挑战,青少年成长环境日益严峻,腐败分子还有一定市场,等等,所有这些,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都在为党担忧、为国担忧、为民担忧,忧患意识已经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传统的价值观已经受到巨大冲击。中国共产党作出建立的战略决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特别是当前全国开展的向郭明义同志学习的活动,给全党全国树立了榜样,是对金钱至上的错误价值观的一个客观回应。在中国,只要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正义永远是闪光的,邪恶永远是阴暗的;正义永远是主流,腐败永远是污水。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思想堕落的人与之格格不入,思想疑惑的人与之摇摆,思想清醒的人与之呼应,思想进步的人与之助力。任何一种情况都是客观存在的,都是可以互换的,都是可以演变的。但是,人民群众期盼的就是中国共产党人要做的,人民群众支持的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应做的,人民群众满意的,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干好的;人民群众无语的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注意的,人民群众不满的,就是中国共产党人警惕的,人民群众反对的,就是中国共产党反对的。价值的取向,来自于人民群众之中,集中于人民群众智慧,再由人民群众选择,由人民群众判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总结和提升出的对社会发展中事物的判断和评价的价值理念和价值参考准则,是中国共产党人价值观的基础、源泉和体现,是由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决定的。一旦被人民群众所掌握,就变为巨大的精神力量和物质力量,推动人民群众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使中国共产党人的人生观化为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人民群众充满激情活力、充满实践动力、充满公平正义、充满积极进取,让那些腐败、堕落、低俗、毒留被人民群众凝聚起来的前进巨浪冲得无藏身之处,让中华民族千年优秀之花和当代改革开放正义之果尽情开放。
今天,按照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观透视预防腐败工作,最重要的一条是把握党的执政基础不容腐败势力腐败思想的侵袭与侵蚀,不容低俗丑恶腐朽毒瘤的染指与演变。特别是那些握有人、财、物及决策大权的岗位,决不允许腐败分子藏身作乱,预防腐败必须从源头开始。价值观是思想的重要源头之一。中国共产党人一定要抓住这个源头,在选任干部、使用人才中,这个源头是第一关。价值观可以透视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人品标准,必须看其价值观标准。对金钱、美女、利益的思想与实践的考察,就是对人品的重要考察之一。我们过去对用人在价值观问题上存在漏洞,给腐败分子或潜在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当他们一旦大权在握,就鱼肉百姓、为所欲为,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疯狂作案,直至发展成为黑恶势力,给党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害。这种情况虽然是极少数,但影响极坏,已经开始或正在损害着党的肌体和人民利益,必须引起全党全国人民重视。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全党全国人民都在关注和参与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在实施进程中,发展与利益并存,预防在利益面前发生腐败是执行“十二五”规划的重要风口,所有规划的执行机构执行部门执行人员都需要提高警惕,强化监督防控体系,使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工程在阳光下运行,在科学中发展;不仅如此,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都要预防腐败,都要进行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再教育,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把中国共产党人弘杨社会主义价值观作用突显出来,大力宣传,把预防腐败的源头抓住,使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充分体现在实际行动之中,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郑晓亮)

【他山之石】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积极打造基建“阳光工程”

近年来,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积极打造基建“阳光工程”,努力做到决策在先、管理到位、制度完善、监督跟进,进一步提升教育基建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和节省了工程建设成本。

一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将教育基建项目的规划、招标,资金拨付、使用和工程建设实施等关键环节全部列为“三重一大”议事范畴,严格执行《宝山区教育系统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和完善教育基建议事决策的程序、范围和纪律。

二是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制定了《关于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工作程序》等多项规定,明确专项经费使用的审批流程,确保使用安全。委托专业投资监理单位对所有重大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控制,有效提升了经费效益。

三是建立项目管理监督制度。制定了《关于公开招标项目的操作规范与纪律》、《关于10万元以下零星小修理项目施工单位选定的有关制度》等10多项管理规章,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项目全过程,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察。

四是强化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制定了《关于校舍基建与大修审计工作规范与纪律》,明确规定所有项目都必须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施工方提出的决算申请报告经审计单位初审后,由区教育局组织召开审计会审会议,严格按照招标法及合同,确定决算审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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